2024 年 9 月 10 日,中国足协公布首批 61 人禁足名单,其中 43 人被终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,包括金敬道、顾超等国脚级球员。这一震动足坛的处罚源于公安部破获的赌球假球案件,涉及 120 场违规比赛和 83 名涉案人员。然而时隔近一年,第二批禁足名单仍未公布,首批被禁球员的仲裁程序也陷入漫长等待,暴露出行业治理的深层矛盾。
一、仲裁程序的 "微信通知" 困境
在首批禁足者中,前武汉长江球员刘明浩的仲裁经历颇具代表性。他在禁足通知下发 7 天内提交仲裁申请,却在 10 月中旬开庭后,仅得到 "微信通知结果" 的模糊答复。这种非标准化流程引发质疑:仲裁地点选在写字楼会议室,审理时间不足 90 分钟,结果传达方式缺乏公信力。更关键的是,仲裁周期长达三个月,直接导致球员错过冬窗转会期,面临无球可踢的职业危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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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似困境在杨文吉的自述中亦有体现。这位因欠薪被迫参与假球的球员,曾经历仲裁周期长达半年的煎熬。足协虽要求俱乐部补发工资,但仲裁结果未出前,球员无法获得自由身证明,最终被迫签署 "无债权纠纷" 协议。这种 "程序空转" 不仅损害球员权益,更滋生 "边仲裁边违规" 的灰色空间。
二、禁足令执行的 "灯下黑" 现象
与仲裁拖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部分禁足球员仍活跃在青训领域。被终身禁足的张振强,如今在大连盟足球俱乐部担任守门员教练,其执教信息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招生宣传中。尽管足协《纪律准则》明确禁止禁足人员参与任何足球活动,但该俱乐部未在大连足协注册,导致禁令无法落地。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丁涛指出,足协处罚仅对会员单位有效,非体系内机构仍可规避监管。
这种执行漏洞折射出行业管理的碎片化。乐鱼网页版大连盟俱乐部不仅参与 "和平杯" 等非足协赛事,还以 "灵活用工" 形式雇佣禁足球员,通过现金结算规避法律风险。更值得警惕的是,部分俱乐部利用青训教练短缺的现状,将禁足球员包装成 "励志导师",在青少年赛事中扩大影响力。
三、制度短板与行业阵痛
仲裁程序的低效与执行漏洞,暴露出足球治理的多重困境。从法律层面看,足协仲裁规则虽规定 45 天内结案,但实践中常因证据复杂、程序繁琐超期。球员面临 "仲裁 - 失业 - 再仲裁" 的恶性循环,职业寿命在等待中消耗殆尽。而在执行端,非足协体系赛事的监管空白,使得禁足令沦为 "纸面上的威慑"。
这种治理失效直接冲击行业生态。一方面,球员因欠薪被迫违规的现象屡禁不止。杨文吉在自述中提到,低级别联赛俱乐部普遍通过 "工资确认签字" 变相逼迫球员放弃权益,而足协在准入审核中存在 "多数人签字即放行" 的漏洞。另一方面,青训领域的违规执教可能形成新的腐败温床,年轻球员在价值观塑造期接触问题教练,或将重蹈覆辙。
四、破局之路:从程序正义到系统治理
针对当前困局,需从三方面推进改革:
1. 仲裁制度标准化
建立独立体育仲裁机构,参照国际惯例缩短审理周期,明确电子送达的法律效力。可借鉴国际足联仲裁规则,要求在转会窗口前 30 天内完成争议裁决,保障球员职业生命权。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,避免 "会议室仲裁" 等形式主义流程。
2. 禁足执行立体化
扩大足协禁令的法律外延,推动与市场监管、教育部门的联动机制。例如将禁足球员纳入失信名单,限制其参与经营性体育活动。对非足协体系赛事,可通过行业协会制定准入标准,要求参赛机构承诺不雇佣违规人员。
3. 权益保障前置化
建立球员欠薪专项基金,由俱乐部按比例缴纳保证金,在争议期间先行垫付薪资。同时推广集体谈判制度,通过球员工会代表群体利益,避免个体在劳资博弈中处于弱势。对于因欠薪违规的球员,可设立 "改过自新" 通道,在完成社区服务后酌情减轻处罚。

当首批禁足球员在仲裁庭外徘徊,当青训场地上演 "禁足教练" 的荒诞剧码,中国足球的改革已到深水区。唯有打破 "重处罚轻治理" 的惯性思维,构建程序正义与执行力度并重的治理体系,才能让 "纯洁足球" 的口号真正落地。这不仅关乎 43 名禁足者的个体命运,更决定着中国足球能否在法治轨道上重塑公信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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